六十四卦之天水讼

天水讼

讼,坎下乾上、坎内乾外。乾为天在上,坎为水在下。内陷险(坎)外刚健(乾),象征 刚强遇险 ,双方针锋相对,易生争讼。

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彖曰: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讼。讼有孚窒,惕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。终凶,讼不可成也。利见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。
象曰:天与水违行,讼。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  • : 争讼、诉讼、象征人与人之间的争端。
  • 有孚,窒 : 孚,诚信、守信、坚守本心; 窒,受阻滞、阻塞、不通。
  • 惕中吉 : 中,适中、不偏激、守中。保持谨慎、警惕、不偏激、不冲动,则能吉;
  • 终凶 : 若争讼到底(固执讼事),结果必凶。
  • 不利涉大川 : 讼时不宜冒险行动(避免投资、合作等重大决策,以防风险叠加),否则陷入险境。
  • 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讼 : 上乾(刚健)下坎(险陷),象征 刚强遇险 ,双方针锋相对,易生争讼。以 刚健 的态度应对 险陷 的局面,只会让矛盾升级,为 终凶 埋下伏笔
  • 讼有孚窒,踢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 : 刚来而得中,指九二阳爻(刚健)居中,虽有 孚(诚信)却被 窒(阻塞),但只要像九二爻一样 刚而不暴、中而不偏(刚来而得中),保持警惕(惕),就能避开凶险(吉)。
  • 利见大人,尚中正也 : 尚,崇尚,推崇。中正,指 九五阳爻尊位而居中得正 。推尚中正(大人之德,不偏不倚、居中守正)就能 化解 刚与险 的对立 ,既不纵容恶意,也不偏袒强势,让矛盾回归理性解决,避免陷入 健讼 的漩涡。
  • 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渊 是 坎险 的极致(水之深者为渊) 。争讼时本身已处 险 中(下卦坎),若再 涉大川(冒大险),相当于 从险处坠入深渊。
  • 天与水违行,讼;君子以做事谋始 : 天(乾)主上升、向上,水(坎)主向下、下降,二者方向相反(违行),象征矛盾对立,故生讼。要避免争讼,关键在 做事的开始就谋划周全,从源头消除 方向对立 的可能。

古人注解

  • 王弼

    讼者,争也。争之为义,不可久也。能惕而守中,则吉;若遂讼之,终必凶也。

  • 程颐

    讼之道,在于知止。讼不可成,必归于凶。若惕而中,则知讼之不可久也。利见大人者,必赖明哲以正曲直也。

  • 朱熹

    讼卦之象,乾上坎下。健而险,故有讼。君子观之,知事贵于始,不可使至于讼也。

初六

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象曰: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虽有小言,其辩明也。
  • 不永所事,讼不可久也 : 永,长久、持续、持久。所事,指引发争讼、争执得事物/矛盾。不要长期纠缠于争讼;讼不可、不应久。久,终凶;能止,则吉。
  • 虽有小言,其辨明也 : 小的争言,可澄清事实、辨明事理、厘清诉求,不致成大祸。但切忌执拗不休、纠缠不清。

初六为讼卦的初始爻象征 争讼刚萌芽的阶段 ,作为 阴爻居 初位(事物开端),其特性为 柔弱、谨慎、顺正,恰好与 争讼需及时止息 的核心逻辑契合

古人注解

  • 王弼

    初六以阴居下,非能讼者,然处讼之始,志欲讼也。能不久于所事,则讼自息。虽小有言,终则得吉也。

  • 程颐

    讼,不可久也。初在讼之始,若知止而不永所事,则虽有小过言语,终得吉也。

  • 朱熹

    初六阴柔在下,不能讼也。若遂讼,则终不利。能不永所事,止于小言,则终吉。

九二

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象曰:不克讼,归而逋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  • 不克讼 : 克,克制、战胜、取胜。不克讼,意为争讼失败。九二虽刚中,但讼于上位者(九五),必然不能取胜。
  • 归而逋 : 归,退回、回来。逋,退避、逃避、逃遁、逃亡、躲避、隐藏。知不可为而退避。
  • 无眚(shěng) : 小的灾祸、咎灾、灾眚。无眚,平安、无灾无祸。
  • 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 : 掇,本义和手部动作相关、(用手)拾取、获取、摘取,引申为 引发、主动招致。九二以臣(下)之位与九五之君(上)争讼,位卑而犯尊,自招其患。

九二阳居阴位,刚而能柔(得中不过刚),下卦之中,得 刚中 之德,但上于九五无应,且九五为 君位,九二与九五同性相斥,形成 敌刚,象征以下犯上,力量悬殊,难以取胜。 讼卦主旨 终凶 ,九二若认清形势,知止而退,虽小有损失,终无咎。

古人注解

  • 王弼

    九二虽居中而正,然在下讼上,力不胜也,故曰不克讼。能知不可而退,归而逋,虽失邑人三百户,犹无咎也。

  • 程颐

    二刚中得正,本可为主,然讼上则不可胜。能知不克而退,虽有所失,犹免于祸。三百户,言小邑也。

  • 朱熹

    九二以刚中而得正,本可有为,但讼于上,终不胜。若能退避,则虽有所失,犹无咎也。三百户,小邑数也。

六三

食旧德,贞厉,终吉,或从王事,无成。
象曰: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
  • 食旧德 : 食,吃、享用、依托、依靠。旧德,过往积累的德行、资源、根基(前辈留下的荫封、俸禄、旧有基业、老本等)
  • 贞历,终吉 : 历,危险、灾难;坚守旧德,虽险(厉),但能坚持守正(食旧德、警惕、从上),最终吉祥。
  • 或从王事,无成 : 从,和主相对、顺从(柔顺)、跟从、不做主。无成,不是做事无法成功(成就),而是不居功,不自傲。从上做事,事成,不自居功。

六三阴爻居阳位,位不中正,处坎卦之终(险之极),下乘九二(柔乘刚),上承九四,处于两刚之间,其出路不是 争、主 ,而是 从、守旧与顺上,六三只有顺从上位才能化险为夷。靠 旧德 而不敢擅作新举,正是 顺 的具体表现。

古人注解

  • 王弼

    六三阴柔不中,不能自有其德,赖上之德以食焉,故曰“食旧德”。处讼之时,贞则厉,然能从上,则终吉。或从王事而无成者,柔而无功也。

  • 程颐

    六三柔而不中,不能自有功德,赖旧德以食。贞则厉,终则吉。从王事无成者,谓柔不中正,不能有功也。

  • 朱熹

    六三阴柔不中,不能自有其德,赖上之旧德以食。能贞固则虽危厉,犹终吉。若从王事,则以柔不中,终无所成也。

九四

不克讼,复自命,渝安贞,吉。
象曰:复即命,渝安贞;不失也。
  • 不克讼,复自命 : 复,返也、回归、反思。自命,自身的本分、天理、使命(天命,即事物的自然规律)。从争讼中回头,反思并回归自己的本分与应守的规则。
  • 渝安贞,吉 : 渝,改变、调整。改变初衷,安于正道。守正不移。不再躁动争讼,安稳守正
  • 复即命,渝安贞;不失也 : 即,贴近、靠近、回归。改变争讼初衷,靠近事物的本质秩序(自命)。安稳守正、不偏离本分。

九四阳爻居阴位,虽刚而能柔,有 自我裁量、变通 得空间,能主动认知到争讼不可为(近君位九五,九五尊位得中而正),理性得改变争讼之心、顺于上、坚守本分(复即命,渝安贞,不失也)

古人注解

  • 王弼

    九四居上近君,不中不正,欲讼则不能胜。能反命听上,变而安于贞正,则吉。

  • 程颐

    九四居近君之位,不中不正,欲讼则不克。能反命而从上,变心而安贞,乃吉。

  • 朱熹

    九四虽刚,居不正之位,不可讼也。若讼则不克。能复即命而从五,变心而安于贞正,则吉。

九五

讼元吉。
象曰:讼元吉,以中正也。
  • 元吉 : 元,为开始、创始、根本、首要、大。这是《周易》中对结果的最高评价(区别于 小吉、终吉 ),表示能实现长期和谐,奠定根本的吉祥局面

九五阳刚居上卦之中,位正且中,象征有权威、有度量、能以 中正之道(公正、刚健、不偏不倚) 平讼止争。与前四爻 被动应对争讼 不同,九五是 主动化解争讼的核心角色,九五公正,就是大吉的源头。

古人注解

  • 王弼

    九五居中得正,能断是非,正讼之主也。讼而能中正,则无所不吉,故曰“元吉”

  • 程颐

    九五以刚中正居尊位,讼之主也。能中正,则所断皆得理,故元吉。

  • 朱熹

    九五中正之位,为讼之主。能中正以断讼,故元吉。

上九

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象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  • 或锡指鞶(pán)带 : 锡,通赐,赐予、赏赐。鞶带,古代大夫以上官员系的皮革腰带,为王者赐予的荣宠或官职,象征 爵位、荣誉、利益。
  • 终朝三褫(chǐ)之 : 终朝,整个早上,形容极端时间。褫,剥夺、收回、脱去、褫夺。
  • 以讼受服 : 接受赏赐、获得尊位(鞶带)。依靠争讼、诉讼获得荣誉、利益,而非 德行、功绩。德不配位,必有灾殃,难以长久(终凶)

上九阳爻居阴位,居讼卦之终,虽有刚健之性,却 位不正。阳刚至极,好讼到底。与六三有应,六三柔弱无力,上九凭强势压人,终获表面胜利,争讼或许能带来短暂的 胜利(荣誉、利益),但永远无法带来长久的 安稳(终凶)

古人注解

  • 王弼

    上九居讼之极,讼不可久。或虽得胜,受服带之宠,然无德以处之,故终朝而三失之。

  • 程颐

    鞶带,饰服也。讼而得服,不由德而由讼,不能久享,故曰“终朝三褫之”。

  • 朱熹

    上九讼之极也。或因讼得胜,锡以鞶带之宠;然讼不可久,非德而有,必速失之,故曰“终朝三褫之”。